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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

 

一、组织工作

1、抓好中层干部队伍的建设,做好中层干部的调整、配备、换届工作和中层干部的考察、培养、选拔、教育等工作。

2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,负责全院党员的管理工作,接转调整党员的组织关系,做好党费收缴、管理、使用工作,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。

二、审计监察工作

1、协助院党委、院纪委抓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,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。

2、受理违纪违规事件的检举、控告和申诉,积极地处理好教职工与学生的来信来访。

3、参与学院建设工程、教学办公设备、教材图书等重大项目的招标、采购工作和学院教师、班主任的招聘工作,加强监察。

三、人事工作

1、制定执行年度、学期工作计划并总结。

2、合理编制本部门年度经费预算,管理使用好预算内经费与专项资金。

3、负责本部门工作文书、资料、档案的立卷归档及人事档案的管理。

4、组织做好全员定岗定员工作,对职能部门使用固定临时工包干经费进行核定。

5、抓好学院教师和班主任专业队伍建设,做好学院公开招聘工作。

6、做好学院人员调入(出)、进编、人事代理、退休的关系转移、工资套(定)级和教职工正常晋级、职称职务变动后工资调整等相关工作。

7、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社会评审材料、职称职数、继续教育考试、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的组织、审核和申报,做好各系列、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。

8、做好教职工职务津贴、岗位工资、公共福利及医保、养保保险金缴纳基数等事项的审核、核算工作。

9、做好组织、人事、劳资、职称等相关信息的统计报表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