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学校2018年度定岗定员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现将学校2018年度定岗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参加本次双向选岗的人员为学校在编和自聘人员(不含外聘人员);
2、选岗人员根据已公布的《2018年度各部门岗位、职数、岗位要求和岗位工资系数一览表 》,填写《岗位申请表》交聘任部门;
3、聘任部门签署意见后,根据不同岗位按以下流程办理:
(1)专职教师(含实验实训)、教学(含实训)管理岗报教务处审核;
(2)专职辅导员、学生管理岗报学工处审核;
(3)团总支书记岗报团委审核;
(4)党群干事岗报党办审核;
以上岗位经审核通过后报人事处备案;
(5)其它行政管理岗报人事处审核;
4、人事处汇总后予以公布;
5、人员聘任后不得随意调换岗位,如确因工作需要,则应按照学校相应的组织程序,待批准后进行调整;
6、严禁聘用后不上岗(虚聘)现象发生,一经发现,收回该岗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;
7、若岗位未能聘任到合适人员,则该岗位按该部门平均系数由学校收回,部门可按岗位要求向社会招聘,聘任办法按学校全日制用工管理规定执行;
8、聘任后凡涉及到岗位变动,按学校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,确保工作延续性;
9、请于2018年3月9日下班前以部门形式上交《岗位申请表》。
附件:《岗位申请表》
2018年3月6日